时间是成败的关键。很多的multiple offer 往往出现在挂牌的第一天, 如果你在同一天根本就没有得到这个房子出现在市场上的消息,那么你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。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,一个有效的办法就是让你的房产经纪调整你在MLS上查找房屋的时间设置,最敏感的设置是一有满足你要求的房屋挂牌,系统就会马上给你发出提示邮件;如果你不喜欢每天可能多次的频繁打扰,你可以不用改变系统的时间设置,只需要将第一次收到的查房邮件的房屋列表网页保存到书签 (book mark) 里,只需每天有时间时打开这个链接,你就会及时得到最新挂牌的房屋信息。
在multiple offer的状况下,卖家的叫价基本上不再对买家的出价有实质性的指导意义,最后的卖价往往超出叫价,超出多少完全看拼价时各方买家的具体出价。在信息完全封闭的情况下,想揣测别人的报价而取胜是不现实的。虽然分析不了别人,你总可以分析你自己,准确判断你对这个房屋的喜爱程度: 是非君莫属呢,还是此君尚可替代,并且毫不保留地告诉经纪你的真实心态,以便经纪能够制定出准确的下单策略。如果这个房屋是你的最爱,你无论如何都想抢到,你可以下个没有具体价格的referential offer,陈述你愿意出比现有最高报价多出$1000-$5000,或更多的价格,当然最好同时也给出个封顶价,避免最后出现不可承受的结果。
可以在合同里增加以下的条款:
The purchase price is $1,000 above the price offered in the nearest competing bona fide offer acceptable to the seller to a maximum price of $350,000. The seller agrees to provide a copy of such nearest competing offer on acceptance of this offer.
不过小心,在加拿大,写这样的referential offer 并不是100%保险,有被判为无效合同的可能;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卖家都喜欢这样投机的报价,因为他们可能觉得你这样做对其他实实在在报价的买方很不公平。
当几个报价同时出现在卖家面前时,价格常常不是他们考虑的唯一要素,比如写在合同中的各种附加条件,成交或搬家的时间,以及买方愿意支付的押金数目都会直接影响到卖方的决定。但如果只想奋不顾身,给个无条件的offer可能并不是上上策,给自己保留最后一丝理智是完全必要的。认为“只有一个房屋对自己来说是完美的”值得探讨,完美是可以创造的,是细心呵护的结果。
最后想重复的是(我认为怎么重复都不为过): 当你决定要雇用地产经纪时,你实际上已经决定了让他/她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全权代表你。百分之百地相信你的经纪,毫无保留地表白你的想法,随时随地地交流新的信息是双方成功的保障。记住,你们是一个团队,你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。这样高度的认识在multiple offer的战场上表现得极为重要。